發展局去年初提出《建築物條例》的修例建議,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當局擬擴大修例範圍,日後所有大維修工程需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業界料維修費每月增約6萬元,由業主承擔,另期望當局梳理該人的角色。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提出革新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規管,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二級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日後所有大維修工程需要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並協助業主監工,屋宇署亦可干預和監管。
業界關注是否有力 截斷利益鏈
身兼承建商董事的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祺估計,第三方專業人士應由持建築師、測量師或工程師專業資格的人士擔任,審批物料是否合乎標準、監察承建商有否按方案施工等,形容是「雙重保障」,對承建商和業主來說都是好事。他指地盤監工月薪一般約6萬元,料相關費用需由業主承擔。假設工程需時兩年,即維修費至少增加144萬元。
身兼測量師的香港樓宇安全學會會長何鉅業關注,如業主與承建商合謀,第三方專業人士是否有足夠能力、不受干擾地制衡兩方,截斷利益鏈。他又憂慮第三方專業人士與顧問公司的註冊檢驗人員角色有衝突,舉例如二人的判斷不一,不知應採納哪方意見,期望當局可梳理。
甯漢豪指,目前《建築物條例》有關「欠妥的或不符合條例條文的物料」的條文較籠統,當局會將屋宇署透過作業備考頒布的標準訂為法定要求,就不合標物料更直接、更快捷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
物料訂法定要求 不合標可檢控
湯毓祺指,新建或維修樓宇均涉多種物料,如所有物料都要監管有一定難度,建議當局取平衡。他舉例,屋宇署日前就棚網發出作業備考,但目前測試費及採樣行政費遠超棚網本身價值,承建商及業主長遠未必能承擔。他認為所有物料均應由源頭監管,確保所有輸入本港的物料合資格,否則每種物料均測試及採樣,會影響施工時間和成本。
責任編輯:張志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