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地產代理及另外一間地產代理公司的兩名董事,控告3人於2022年涉嫌行賄受賄共3.25萬元,洩露「放盤客」資料以兜售地產代理服務。兩名董事早前承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地產代理則否認該串謀接受利益罪及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共兩罪。經審訊後該地產代理的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李卓慧指該被告曾頻繁地在內部資料庫搜索業主資料,而外洩資料有其特定代號的浮水印,遂判他罪成。案件被押後至今年1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3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3人均須還押。
被告分別為江家成,27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地產代理;唐稀爾,31歲,以及周霆鋒,42歲,同為嘉誠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嘉誠地產)董事兼股東。3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江另被控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
曾頻繁在資料庫查閱業主
裁判官指,沒有證據顯示江在美聯內部資料庫的帳戶密碼有洩露風險,而江曾於2022年6月7日頻繁在該資料庫查閱業主資料,同日便有大量資料發布到嘉誠地產董事為成員之一的通訊軟件群組,該些資料更顯示有江特定英文代號的浮水印;美聯更曾接獲兩名客戶的投訴稱收到嘉誠地產來電詢問是否需放售樓盤。裁判官認為綜合以上證據,事情絕不可能是巧合,最終判決江兩罪罪成。案件編號:STCC 175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