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涌發生墮石屎傷人意外。昨日早上8時許,一名姓劉(77歲)老婦,途經興芳路188至190號大廈後巷時,突然有石塊由高處墮下,劉婦猝不及防,頭部被擊傷流血,途人見狀代為報案。救護員接報到場,替清醒的事主包紮後,交由救護車送往瑪嘉烈醫院作進一步治理。
法團代表被捕 署方促驗樓
警員圍封案發後巷,經初步調查後,相信一塊石屎從附近一大廈外牆墮下,並擊中劉婦。其後以涉嫌「容許物體自高處墮下」拘捕一名姓屈(61歲)男子。據了解,屈男為涉事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代表。
屋宇署表示,就葵涌興芳路196號葵豐大廈的石屎剝落事故,署方派員到上址視察,發現大廈面向後巷的二樓外牆窗簷有數塊面積約50毫米乘50毫米的混凝土剝落。署方人員檢視後認為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
按屋宇署人員的要求,有關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隨即安排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移除附近其餘可能鬆脫的部分,以確保公眾安全。受影響的後巷亦已解封。署方已要求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安排作進一步檢查,並會繼續跟進有關個案,以確保公眾安全。
屋宇署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樓宇安全;適時維修和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基本責任。若因樓宇失修而導致他人財物損失或人命傷亡,業主亦有機會負上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