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最新更新的港人「救生艇計劃」要求,取消以往的每周最少30工作小時要求,改為3年總工時需達1,560小時,被認為有所放寬。
IRCC最新的港人救生艇Stream B要求中,列明工作要求為申請永久居留前3年內需累計全職或兼職工作滿1,560小時,同期亦需持有工作簽證最少1年。過去的要求為連續12個月內,需全職或兼職每周工作最少30小時。
看重總體參與 最快一年可申請
IRCC表示,更動反映加拿大政府希望確保港人移民的工作經驗合法取得下,更看重勞動市場的總體參與,而非硬性限制每周工時要求。
在最新要求下,經Stream B通道的港人移民理論上可在持有一年工作簽證下,在同一年滿足總工時要求,並申請取得永久居留資格。而部分持開放工作許可(Open Work Permits, OWP)港人移民在抵達加拿大才找到工作下,仍可通過累計工時達標而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IRCC最新改動被認為放寬工作要求,取消每周工時讓更多工作時間不規定及工時分布不平均的港人移民亦能符合申請永久居留的資格,增加申請彈性。
責任編輯:吳漢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