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4
東方日報
【本報訊】宏志閣是大埔宏福苑大火中唯一一幢無受波及的大廈,惟因搜證調查需時,宏志閣居民暫仍未可以回到家中居住。有網民表示,宏志閣業主在簽署領取業主租金補助聲明書時,該聲明書內文提到宏志閣業主領取補助期間不可居於單位,否則會遭刑事檢控。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昨於社交平台發文解釋指,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根據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布的圖片,宏志閣居民需簽署聲明提到,領取「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業主租金補助期間,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若簽署者所作陳述為虛假,則會有遭檢控刑事罪行之虞。
當局稱防濫用 搬回停發下一期
民青局解釋指,由於宏志閣尚未解封,業主現時仍可申領補助,但領取時需簽署一份聲明,承諾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又稱此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政府上周公布將向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發放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共30萬元,而補助將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7.5萬元,毋須實報實銷,亦不必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如果業主選擇入住政府過渡性房屋,仍可領取全額資助,但需要每月繳付過渡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