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Oriental Daily
黎智英於2020年8月就本案被捕後獲准保釋,但於同年12月2日因涉違反租約一事被捕後便遭還押,雖然曾一度於聖誕節前獲高院批准保釋,但經律政司上訴至終院後,僅一周便重新被還押。其後黎因非法集結罪成而淪為階下之囚,直至現在均一直被收押。在本案正式開審前,黎亦動作多多,曾大費周章並獲法院批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代表抗辯,但最終港府提請人大釋法,獲指明涉及國安法案件如要聘用海外執業大狀,需行政長官頒發證明書或由國安委作判斷。
黎智英自2020年12月2日被拘捕後,於翌日開始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且被單獨囚禁。期間他亦曾被轉往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單獨羈留。不過在同月23日,黎向高院申請保釋,並獲法官李運騰批准以現金1,000萬元保釋。惟律政司不服此決定並上訴至終院,終院經同月31日開庭處理後,先將黎再還押收押所,黎其後再被轉往赤柱監獄還押。直至2021年2月9日,終院正式裁定律政司勝訴,黎需繼續還押。黎於此後一直待在赤柱監獄,直至2023年12月,黎又再被轉往荔枝角收押所收押,以等候本案於同年12月18日開審。直至昨日黎亦一直被還押。
本案開審前,黎欲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來香港替他辯護,最初獲高院批准,律政司不服並上訴至終院亦被駁回。港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獲指明涉及國安法案件如要聘用海外執業大狀,應向特首取得證明書,或由香港國安委判斷決定。黎智英其後入稟要求法庭聲明人大釋法不影響他聘用Tim Owen的決定,又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但兩案均敗訴。
黎就本案被起訴「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且是首名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被控此罪的人士。而是次審訊不設陪審團,並由行政長官任命的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主審。
黎於本案開審前曾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質疑行政長官任命指定法官的過程缺乏透明度,又認為國安委等行政機關千方百計阻止Tim Owen來港代表黎抗辯,令他得不到公平審訊。不過其申請最終遭法庭拒絕,並指明Tim Owen在香港不具全面執業資格,黎才不能聘用。黎亦曾質疑控方加控他「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時已超過檢控時限,認為控方無權檢控該罪。法庭則認為無超過時限,案件其後正式開審。
而整個審訊共經歷超過一年半的時間,當中包括控方讀出開案陳詞,傳召包括早前已認罪的《蘋果日報》前高層、李宇軒及陳梓華等「從犯證人」作供,並播放黎智英的網上節目《Live with Jimmy Lai》。其後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黎出庭自辯達52日,並在控辯雙方進行共9天的結案陳詞後,案件終於今年8月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