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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工作實「秘撈」 時任關員罪成 還押候判 官:監禁無可避免

2025-12-13    MingPao
【明報專訊】海關時任高級女關員於新冠疫情期間,涉向海關虛報28次在家工作,實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秘撈」。她否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及欺詐兩罪,經審訊後,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成立。辯方冀判處緩刑,稱被告將償還案發時虛報在家候命所得薪金及外間工作所賺津貼,涉款約12.3萬元。暫委裁判官稱案件牽涉公帑,監禁無可避免,被告須還押至12月24日判刑,以等待索取背景報告。稱願償還所得12.3萬元 求判緩刑暫委裁判官鍾穎詩裁決時引述控方案情稱,被告李桂華(42歲)2008年入職海關,2011至2021年間持續向海關申請外間工作,均獲批准。針對欺詐罪的案情,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其間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但沒向海關申請休假,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逾1.9萬元。「空窗期」曾申報沒外間工作另一控罪案情則指出,被告於2021年5月至翌年4月沒有申請外間工作,出現「空窗期」,上司要求被告如欲重新申請,需就「空窗期」解釋。被告填寫報告表格時,在要項聲稱因私人理由,在上述「空窗期」時段沒有兼任外間工作。事實上被告在相關時段在醫療輔助隊出勤99次,領取逾10.4萬元津貼。鍾官指出,被告在審訊中選擇自辯,供稱不知道原來出現「空窗期」,認為疫情期間在醫療輔助隊工作屬於「臨時防疫措施」,不應視為外間工作,並稱因誤解醫療輔助隊發出的通告內容,誤以為公務員參與防疫工作時,獲准毋須向所屬部門請假。鍾官分析,關員的外間工作申請每半年覆核一次,《公務員事務規例》列明審核時需考慮的事項包括外間工作時間、薪金及會否影響工作表現等,故被告填寫表格時錯誤陳述,導致海關未能全面審核其申請是否合適。醫輔隊99次出勤 部分無關防疫官:收兩邊薪金不合理鍾官反駁被告說法,指她在涉案99次醫療輔助隊出勤中,並非全部與防疫有關,除了56次到隔離中心服務,其餘部分出勤包括駐港解放軍「八一」招待會、全民運動日、馬拉松活動的急救服務等,而公務員受薪在家工作時不應安排私人事務或外間工作,「收兩邊薪金都不合理」,最終裁定被告罪成。【案件編號:ESCC 7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