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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黎智英明知刊物內容煽動 辯方爭議無直接控制編採

2025-12-13    MingPao
【明報專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另面臨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牽涉161篇刊物,涵蓋《蘋果日報》報道和評論等。控方陳辭稱,作為《蘋果》「舵手」的黎智英明知而容許發表內容不公允、屬不合理攻擊的刊物。辯方則指出,黎無直接控制《蘋果》編採,並引述控方證人也同意《蘋果》非為批評而批評,重申《蘋果》的行為在法律界線之內。在結案陳辭階段,控方就黎智英被控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指出,控方只要證明涉案刊物具煽動意圖,以及被告知悉刊物具煽動意圖,毋須證明被告有相關意圖。控方認為,對《蘋果》有全盤控制的黎,明知而容許發布涉案刊物,而且有關刊物就談及的議題,無提供解決方案。官舉例「冒牌水」風波控方稱未必需解決方案控方陳辭時剛發生政府購入「冒牌水」風波,法官杜麗冰關注,若就「水的問題」撰寫批判文章,是否需提供解決方案;控方認為不必,惟按照法例,提出「補救方法」可構成辯解。翻查資料,「舊煽動罪」的「免責辯護」包括指出政府被誤導或犯錯等。輪到辯方陳辭時,法官李運騰着辯方思考有關《逃犯條例》的涉案刊物與煽動罪「免責辯護」的關係。辯方回應稱,政府在諮詢不足、市民憂慮和強烈反對的情况下仍然推行修例,顯示政府被誤導或犯錯,而涉案文章指出有關問題,做法符合「免責辯護」。引述控方證人陳沛敏辯稱非為批評而批評另一方面,辯方提到,煽動罪控罪時段橫跨800多天,即每5日出現少於一篇被指煽動刊物,而且控方從犯證人、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作供時亦同意,《蘋果》並非為批評而批評,而是希望政府改變政策等。辯方重申,控方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證明《蘋果》是犯法平台,而且根據上級法院就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煽動案的判決,只有嚴重損害港府或中央權威的言論才屬煽動。辯方亦強調,黎無直接控制《蘋果》編採,僅作出空泛指示。到底何謂煽動言論、何謂合法批評,料法庭裁決時會詳細分析。(黎智英案)日報新聞-相關報道:黎案周一裁 爭議持續尋制裁否 首宗勾結案 料界定國安法後協議存廢(2025-12-13)相關字詞﹕高等法院蘋果日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黎智英案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