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9
Oriental Daily
【本報訊】19歲少女於去年初在網上認識一名男子後成為情侶,兩人分手後她被邀請到觀塘遊戲機中心,但被帶到該前男友住所疑被數人非法禁錮及非禮,並在樓梯間被掌摑及勒索。涉案5人其後被捕,當中4人的案件昨於區院開審,其中一名女被告承認3項控罪,餘下3名男被告則否認控罪。
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得知認罪女被告於保釋期間懷孕並分娩,直斥她不負責任,並將其判刑押後至本月22日,以索取她的感化令、社會服務令及更生中心報告。3名男被告的案件則於今日續審。
本案共有5名被告,其中一名女被告鄧曉彤早前已被處理,昨日只處理餘下4名被告。首3名男被告案發時均為15歲,其中兩人為孖生兄弟,餘下一人為女被告王瀅睎(18歲)。4人同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指他們於去年1月26日於觀塘裕民中心3座10樓非法禁錮X。次被告和第三被告各被另控一項非禮罪。王另被控兩項襲擊他人致身體傷害罪、偷竊罪及勒索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的樓梯間襲擊X並偷竊其530元現金,並於案發地點外勒索X。王承認非法禁錮、一項襲擊罪及勒索罪,餘下的襲擊罪及偷竊罪獲准存檔於法庭。
辯方為王求情指,中三程度的王有情緒問題,現時有一名不足一歲的女兒。法官表示王育有初生嬰兒並非求情理由,當得知王因此案被捕後,於保釋期間懷孕並分娩時,更直斥其不負責任。法官最終將其判刑押後以待索取相關報告。
王承認的案情指去年1月,19歲的X透過Instagram認識男子A並成為情侶,但於同月分手。案發當日A邀她到觀塘一間遊戲機中心遊玩,X在該處認識男子B和C。4人共進晚餐後,X被帶到A的住所並進入睡房內。王與鄧隨後到睡房帶X至樓梯間掌摑,王掌摑了X兩下。後來鄧更要求X支付4,000元,聲稱她和王因襲擊X而受傷。X其後透過社工報案。案件編號:DCCC 96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