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16, 2025 星期二 天色大致良好 20° 69%

扮持海外駕照呃港牌 2南亞漢判監禁緩刑

2025-12-06    Oriental Daily
涉嫌訛稱持有認可國家巴基斯坦海外駕駛執照的8名南亞裔男子,詐騙運輸署批准他們豁免參加本地駕駛考試,獲直接簽發香港駕駛執照。8人最終被廉政公署拘捕,其中兩人於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同被判囚4個月,緩刑一年。裁判官屈麗雯指,兩名被告顯然缺乏應有的駕駛技術和知識,並濫用政府機制,做法打擊公眾對道路安全的信心。不過考慮到他們背景良好、坦白認罪,屈官接納本案為單一事件,故給予機會。 認罪的兩名被告分別為Ong Jomari Perfinan(27歲,航空公司貴賓室主任)及Ahmed Waseem(47歲,送貨員),兩人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間各自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運輸署,向運輸署不誠實地訛稱他們符合「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資格,誘使運輸署批出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案發時正值疫情,被告當時則剛被公司解僱,因擔心生計並認為考車牌能增加他獲聘機會,但未能通過運輸署的駕駛考試,因而犯案。而被告獲發駕照後因擔心道路安全未曾駕駛,現時亦已覓得新工作並獲晉升。辯方指兩人經還押兩周已獲沉重教訓。辯方又稱,Ahmed的幼子患有自閉症,需進行物理治療,他是幼子的主要照顧者,望裁判官判刑時予以考慮。 裁判官判刑指,運輸署的考牌制度在於確保駕駛者有能力勝任,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駕駛執照正是重要證明文件。兩名被告均未持有海外地方,包括巴基斯坦所簽發的駕駛執照,卻訛稱自己有牌,使運輸署免試簽發車牌,屬濫用制度。裁判官認為任何人無牌駕駛,都等於置其他人於風險中,罰款不足以反映刑責。不過考慮兩人個人情況,並相信他們還押兩周已吸取教訓,給予最後機會,判處兩人緩刑。 案情指,廉署經調查發現兩人根本沒有任何由巴基斯坦所簽發的駕駛執照,他們與其他人士串謀向運輸署提交虛假的巴基斯坦駕照及證明文件,透過「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申請而取得香港正式駕照。案件編號:ESCC 3006、30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