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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67萬工程費 前物業主任囚一年

2025-12-05    Oriental Daily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接獲有關筲箕灣一個私人屋苑的樓宇維修貪污投訴,經調查後發現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水電工程東主及工程承建商共3人涉嫌以欺詐手段,以獲取該屋苑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3人分別被起訴合共4項欺詐罪,其中兩人早前已各承認一項欺詐罪。餘下一名欺詐涉及約67萬元工程費用的物業主任,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直斥被告以權謀私,認為即時入獄是合適選擇,最終判囚一年。 被告呂建法(71歲)被控兩項欺詐罪,他於昨日認罪。辯方求情時指,現年71歲的呂,沒有案底,在案發後失去工作,現擔任管理員,月薪1.4萬元,而其妻疾病纏身,望法庭考慮其沒有案底及重犯機會低,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裁判官指呂在案中有重要崗位,他卻違反誠信,以權謀私,看不出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的可能性,故拒絕辯方建議。呂因坦白承認控罪而獲刑期扣減,就兩罪最終判囚一年。 案情指,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筲箕灣私人屋苑新成中心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呂於案發初期受僱於港深,在新成中心協助業主立案法團(法團)處理採購事宜及監督工程承辦商,並被要求書面申報與承辦商的利益衝突。但他隱瞞自己成立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新世代)及坤記工程公司(坤記),並從2017年至2023年間誘使法團向新世代支付29萬元以安裝一套節能照明系統,及向坤記就27項小型維修工程支付38萬元,期間從沒將利益衝突上報法團。案件編號:ESCC 26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