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於2012年起的7年內,與在社署任職臨牀心理學家的妻子獲得超出薪酬的款項共逾1100萬元,以及洗黑錢逾600萬元,工程師另被揭發從分判商收受賄款。工程師昨在高院承認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洗黑錢等共6罪,案情披露兩夫妻在案發時段有448筆不明存款,各自開支逾2000萬元,其中丈夫約84萬元付予情人。法官胡雅文考慮到控罪性質和案情,把判刑押後至12月16日。求情稱願還380萬或失退休金 女兒患抑鬱被告謝聲德(現年60歲)承認一項現任訂明人員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3項洗黑錢罪。庭上透露,被告現已退休。其妻子吳蔚珊的案件將於本案完結後提訊,同案分判商董事陳子榮則不認罪,將排期審訊。辯方求情稱,被告願意歸還380萬元涉款,他很大可能失去退休金,以及女兒因案患上抑鬱症,一家承受災難性的影響。案情指被告1995年與妻子結婚,1996至2014年擔任機電工程署工程師,及後晉升為高級工程師,負責小型工程分部合約的招標和管理事宜;陳子榮為美亞、宏晉和三和3間工程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在案發時段,被告月薪約7.3萬至13.9萬元,總薪金加其他合法收入約2200萬元。夫妻開支各逾2000萬於案發時段,被告與妻子30個銀行帳戶共有448筆存款紀錄,每筆款項約5萬至10萬元不等,合共逾1100萬元。被告的總開支逾2900萬元,其中約84萬元支付予洪姓女友,支出超過已查明來源的款項逾700萬元。吳在社署每月賺取4萬至9.3萬元,總開支逾2600萬元,其中約490萬元存入其私人服飾公司,扣除存款和購買物業費用,支出超過應有水平約480萬元。二人另清洗149筆犯罪得益,合共逾600萬元,其中380萬元或從被告獲得。案情續指,2012至2014年間被告五度與陳子榮外遊,2015年起二人會面討論機電工程署或其他政府部門的招標事宜,2016年被告發信息給陳,告知一項飲水機工程的中標要求,其後中標承建商把合約分判給宏晉。於另一裝修工程,一名工人於施工期間受傷,被告參與事後檢討,並與陳見面討論合約事宜,被告從無向署方披露二人的朋友關係。2019年1月陳提取4萬元款項,並載被告一同到紅磡君綽酒店The Promenade用膳,由陳付費。同日被告批出合約予承建商,承建商再把部分工程分判給三和。2019年2月被告被捕,廉署人員在他的辦公室找到4萬元,用於紮起現金的橡筋上驗出陳的DNA。【案件編號:HCCC 413/24】■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相關字詞﹕高等法院洗黑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訂明人員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罪工程師機電工程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