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8
Oriental Daily
【本報訊】油塘一名9個月大的男嬰,於2019年初在油翠苑單位內暈倒,其後證實死亡。任職警察的男嬰父親,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罪成,判入獄14個月。
男警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提出上訴,高院於上月底頒下判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男警不服高院的裁決,於早前再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暫時未排期聆訊。
本案42歲上訴人蔣定邦,英文控罪書上報稱是警察,中文控罪書上則報稱是其他職業。他被控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之間,在鯉魚門道油翠苑漾美閣一單位,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約9個月大的蔣天晴。
據承認事實指,上訴人曾8次把被子蓋到死者身上,歷時14秒至108分鐘。上訴人在錄影會面稱,他把冷氣被蓋到死者身上,是避免死者受長開的廁所燈的燈光影響,讓他睡覺。2019年2月19日凌晨兩時許,死者哭喊,他用冷氣被蓋死者全身。到凌晨4時許,上訴人醒來,掀開冷氣被,即見死者嘴唇發紫,沒呼吸脈搏。
蔣其後向高院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但於上月31日被高院駁回。高院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定沒可批評之處,並認同原審指男嬰當時十分無助,又批評上訴人稱把被子蓋過男嬰頭部,是想為他「遮光」的說法,不但危險亦根本違反常理。案件編號:FAMC 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