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6
Oriental Daily
有男警被指於2019年向醫生訛稱任職健身教練,以騙取54日病假。該男警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接受控方盤問下稱,沒有對醫生說過上司不容許他做輕便工作和不想上前線,更直言「我點解驚要打暴動」。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作結案陳詞,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譚順維(32歲,報稱任職警員)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透過欺騙手段,向曾文謙醫生虛稱是一名健身教練,且無法履行輕便工作,意圖詐騙曾醫生為其發出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共54日的病假證明。據悉譚早前駐守於荃灣區,現已被停職。
控方在庭上盤問譚指,求診時他被醫生問及職業,可報稱公務員或紀律部隊,根本毋須說謊;而他在術後覆診時再謊稱其職業是健身教練,更曾說復工後上司不容許他做輕工。
譚表示當求診被問及職業時,承認向醫生「講大話」,他當時心血來潮,隨意回答自己是健身教練,沒有想那麼多;覆診時沒有對醫生說過上司不容許他做輕工,僅表示傷口痛,望醫生批更長假期予他休息;他知道醫生能簽發輕工紙,惟一時想不起。
譚亦否認於2022年2月17日前往醫生診所索取醫療報告時,曾說過因2019年社會運動不想上前線而撒謊稱任職健身教練。他表示自己當時希望成為特警,並希望加入速龍小隊,直言「我點解驚要打暴動」。
裁判官就醫療報告的內容向譚指出,有證供指他曾向醫生表明其職業需要進行高強度運動,譚不同意;裁判官追問他當時為何不向醫生澄清,譚回答指上司在WhatsApp中表示「有report就會斷尾」,故不向醫生爭拗並直接提交報告。控方質疑上司的說法建基於會收到準確的報告,並問譚是否認為可提交失實報告予警務處,譚表示他沒有想那麼多。
承認事實指,譚於2013年10月加入警隊。他於2019年9月19日求診尖沙咀亞太中心心滙專科中心的曾文謙醫生,並於同年10月17日覆診時獲批110日病假,共支取警隊薪金約4.6萬元,他於2025年5月7日被捕。案件編號:WKCC 20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