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6
Oriental Daily
【本報訊】東九龍區警員昨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期間派員喬裝乘客,分別於將軍澳及牛頭角截獲兩輛Tesla電動車,拘捕一名39歲女司機及一名44歲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Tesla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據悉,被捕女子報稱無業,被捕男子報稱商人,兩趟車分別收取約150元及90元車資。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執法部門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 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或行人都會失去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