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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稱教健身呃病假 男警受審被控欺詐

2025-11-25    Oriental Daily
有男警被指於2019年向醫生訛稱任職健身教練,以騙取54日病假。該男警被控一項欺詐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曾向被告批出病假證明的醫生供稱,在發現被告並非健身教練後,被告稱因2019年社會運動不想上前線而撒謊。裁判官其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當時的社會氣氛令他不敢承認自己是警員,但並不是想藉此騙取假期。案件於今日續審。 被告譚順維(32歲,報稱任職警員)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透過欺騙手段,向曾文謙醫生虛稱是一名健身教練,且無法履行輕便工作,意圖詐騙曾醫生為他發出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共54日的病假證明。據悉譚早前駐守於荃灣區,現已被停職。 承認事實指,譚於2013年10月加入警隊。他於2019年9月19日到尖沙咀亞太中心心滙專科中心向曾文謙醫生求診,並於同年10月17日覆診時獲批110日病假,共獲得警隊薪金約4.6萬元,他於2025年5月7日被捕。 控方傳召曾醫生作供,他指譚於2019年9月19日前來求診,當時聲稱自己任職健身教練,及後譚獲確診左腹股溝疝氣(俗稱小腸氣)。曾於同年10月9日為譚完成相關手術,並於同月17日為譚覆診。當日譚再次聲稱任職健身教練,而其上司不容許他上班而不做高強度訓練。由於在疝氣手術後馬上做劇烈運動會影響傷口復原情況,曾與譚討論後謹慎起見,為他批出110日病假。曾表示若他知道譚是警員,將批出兩至3星期病假和輕工紙,並會說明譚於多少個月內不適宜進行粗重工作。 曾亦指譚與其母於2022年2月17日來診所索取醫療報告,此時譚才說他是警員,並稱因2019年社會運動不想上前線而謊稱任職健身教練,此次前來因上司欲索取其醫療報告。 譚自辯時則指,他於2019年9月19日求診時,曾問及他的職業,他因不確定曾的政治取向,害怕個人資料會被放到網上,於是順口說自己是健身教練,隨後便不再提及,他於同年10月17日的覆診中只表示傷口好痛。2022年2月17日他因上司要求而前往診所索取醫療報告時,才得知職業與假期日數掛鈎。他喜歡警員此份工作,又稱曾在休班時制服一名在超市盜竊的南亞裔人士,事後也沒有向警隊申領逾時工作津貼,他亦從來沒有騙取假期的想法。案件編號:WKCC 20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