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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非意外 地盤工誤殺囚10年 被告報警前抹刀歸原位 官質疑事主實非朋友

2025-11-22    MingPao
【明報專訊】居於黃大仙彩虹邨的地盤工2022年疑因友人欠債未還,在對方上門時用牛肉刀刺死對方,陪審團一致裁定他謀殺罪脫,但基於非法及危險行為裁定他誤殺罪成。法官昨在高等法院判刑稱,被告犯案後抹走刀上血漬並放回原位,不接納本案是單純的意外,且被告行為造成不必要的性命損失,刑期必須反映罪行嚴重,判被告監禁10年。案底纍「非常差」 同有吸毒習慣被告趙忠原(現年63歲、地盤散工)被控2022年2月11日在黃大仙彩虹邨紅萼樓2樓某單位謀殺許文達(終年39歲)。庭上透露,被告原擬承認誤殺罪,不被控方接納,因而繼續謀殺罪審訊。法官胡雅文引述被告背景指出,被告與前妻和正值青春期的兒子一同居於案發單位,他依賴綜緩為生,過往有多次定罪紀錄,案底可算「非常差」。胡官判刑時稱,被告案發當日報警稱有人因意外弄傷胸口,其後先後就事件過程提供不同版本的說法,例如稱事主維修水電時受傷,又說事主事發時欲取冰壺吸毒,他阻止不果後對方無故衝向刀鋒。法官認為上述版本均是謊言,最貼近實情說法的是被告得悉事主不治後所作的自然反應,當時他在醫院激動說二人曾因錢爭執,遂取刀刺對方。官不接納求情稱欲助友人胡官續指,根據裁決,陪審團未能肯定被告意圖殺害事主,但她拒絕接納本案為意外,因事主無可能自行衝向23厘米長的刀鋒,使刀插入自己胸口而深度達10厘米,並完全切斷其主動脈。法官又提到,被告報警前用毛巾抹刀,將刀放在原位,同樣顯示事件並非意外;從兩人的對話紀錄可見他們非朋友關係,但幾乎每天都會談論錢銀事宜,且同樣有吸毒習慣;就被告而言,其案底反映毒品問題已存在多年。法官亦不接納辯方求情稱被告為人和藹可親、事發時欲幫助有困難的友人,指事主因微不足道的事喪生,案中無其他有力的求情因素,遂以監禁15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後判囚10年。根據控方案情,案發當日事主上門找被告時,被告不滿事主借錢未還,兩人繼而爭執,其間被告取刀刺向事主右胸一下,之後被告報警召救護車,救護到場時事主已無脈搏呼吸。被告在庭上自辯則稱,事主當日上門償還部分欠款後,被告因不滿事主在其單位吸食冰毒,打算拿牛肉刀威嚇,卻在意外下將刀刺向事主。【案件編號:HCCC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