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2
MingPao
【明報專訊】17名永明及富衛保險代理涉嫌參與「傀儡保險代理」串謀,訛稱經手處理逾470份保單,導致兩間公司發放逾5000萬佣金,被廉署檢控,其中6名罪成者的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出,6名被告都無定罪紀錄,算是背景良好,可惜未能恪守保險代理操守,受案中主謀利誘犯案,判監12至21個月。6名被告為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下稱永明)的保險代理梁紫穎、毛詠嫻、羅雅穎;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下稱富衛)的保險代理胡健良、顏梓定、江梓瑩,年齡介乎25至39歲。梁承認一項串謀詐騙、毛承認一項串謀洗黑錢、胡承認一項串謀詐騙和一項串謀洗黑錢罪;羅、顏及江受審被判各有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成。主腦組織傀儡「射單」 處理逾470保單案情指出,被指為案中主謀的盧彥樺曾同時在永明和富衛任職保險代理,後來離開永明,只替富衛工作。盧在永明和富衛工作期間,曾籠絡和組織被告加入該兩間公司擔任「傀儡保險代理」,繼而向他們「射單」、即把她經辦的保單寫成由一眾「傀儡」達成交易,以影響公司津貼、佣金和獎金的計算。盧每月會向「傀儡」提供數千元作報酬,本案最終牽涉逾470份保單,令兩間公司發放逾5000萬佣金。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提到,梁紫穎牽涉46份「射單」、曾處理約460萬元黑錢;毛詠嫻牽涉43份「射單」、曾處理約480萬元黑錢;羅雅穎牽涉3份「射單」、曾處理約38萬元黑錢;胡健良牽涉32份「射單」、曾處理約250萬元黑錢;顏梓定牽涉16份「射單」、曾處理約78萬元黑錢;江梓瑩牽涉14份訂單、曾處理約68萬元黑錢。林官根據黑錢金額訂出量刑起點,同時基於被告認罪、在審訊為控方作供及年輕等因素減刑,最終判梁紫穎監禁13個月、毛詠嫻監禁21個月、羅雅穎監禁16個月、胡健良監禁12個月、顏梓定監禁18個月、江梓瑩監禁17個月。至於其餘11名被告,被指為案中主謀的盧彥樺,早前承認兩項串謀詐騙及18項洗黑錢,判監46個月;餘下10名涉案傀儡保險代理亦認罪,早前分別被判囚11至22個月。【案件編號:DCCC 1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