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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呼即應:焊接商遭二判拖欠240萬 焗借錢出糧無力還

2025-11-21    Oriental Daily
本港建造業拖糧問題嚴重,《東呼即應》收到焊接公司老闆申訴,他指4年前承接二判的3項政府工程,完工至今超過兩年,仍然被二判拖欠近240萬元工程款,由於不想伙記被拖糧,他向銀行和親友借逾140萬元墊支,惟現在償還出現困難,以致要在地盤打散工還債;現時亦正進行民事索償。記者陪同申訴人到涉事二判公司討說法,公司職員最初好言相勸,惟當記者表明身份後即大為緊張,稱事情「進入法律程序」並請記者離開。有律師指出,被拖糧者雖可透過民事索償,但有可能拖數年,「和解」毋須經過法庭審訊,相對會快一點。議員則指,今年9月生效的《建造業付款保障規則》,可減少建造業工人被「拖糧」情況。 焊接公司老闆薛先生表示,4年前承接二判3項政府工程,完工逾兩年仍被拖欠近240萬元,由於不想一班伙記「有汗出沒糧出」,他為了支薪給工友,先後向親友和銀行分別借50萬元及94萬元。薛續指,跟隨自己的工友辛勞工作,即使要借錢亦要借來出糧,目前自己工友全部已支薪;惟自己的銀行欠款上月已無力償還,需一直向銀行解釋。 薛先生就拖糧情況曾求助勞工處地盤勞資關係主任,亦找來承建商,但工程差不多結束,承建商便不關心分判商出糧問題,而做到差不多起貨,二判就不會再給工程款或代工款。他又指,其公司因欠缺資金而沒有營運近5個月,現在他亦只能到地盤當散工,面對債務一籌莫展。 《東呼即應》記者陪薛先生上門向二判公司追討,職員起初稱要等同事處理檔案,聞記者表明身份後立即變得緊張,着記者和薛出去,並拒絕作回應。而薛先生正採取民事索償。根據資料顯示,涉事二判公司仍列入發展局公共工程承辦商名冊,至截稿前局方稱仍在跟進中,未有進一步回應。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民事訴訟需時長,因有很多法律程序及法庭規則,需滿足條件才能排期,若不想打官司可選擇和解,毋須經法庭審訊。陸又指,建造業分判形式複雜,將小部分再分判,只能期待良心僱主即使上判不出糧,都應向下判支薪,不過現時有好消息,《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於今年9月生效,規定工程合約應受保障。 議員張欣宇指,政府分判主要看價錢,因動用公帑要合理低價,至於二判、三判和四判拖糧和糾紛的情況亦會考慮,但未發生前不知哪間會拖糧,往往事後才知,因此《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是最有效的保障方法。若法例已生效並適用於此案,這個案例肯定是符合條件,無論金額達20萬元甚至200萬元都會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