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5
MingPao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一名中六男生涉於觀塘港鐵站外用鎅刀刺傷男警頸部,他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遭判囚7年9個月。涉案受傷男警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被告索償,案件昨在區院聆訊。庭上透露,警員方的索償項目包括僱員補償,曾把此項目的索償額由30多萬元調低至約7萬元,現再申請調回30多萬元;男生一方質疑警員方濫用程序,反對有關修訂。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處理有關爭議。押後至1月處理爭議本案原告為梁兆祥,被告為許添力。根據入稟狀,2019年10月13日下午約5時半,原告於觀塘APM商場附近的行人天橋上,遭被告以鎅刀刺向右頸,對原告造成傷害,包括在右頸甲狀軟骨位置上造成長3.5厘米傷口、右頸內靜脈八成被切斷、右側迷走神經遭完全切斷、聲帶麻痹及有瘀血等。被告方的法律代表昨日陳辭表示,原告方起初就其中一個索償項目,即僱員補償索償30多萬元,之後改為索償約7萬元,惟現時又希望把索償額調回30多萬元,質疑原告方「不停咁樣返轉頭」,濫用程序。被告方又質疑,原告方未有按時提出申請,做法存在延誤,反對原告方把僱員補償額修訂為30多萬元。原告方的法律代表回應稱,是次修訂只是把「已經喺枱面嘅證據放返出嚟」,並希望藉修訂索償額減少爭議點,以免浪費案件之後審訊的時間。聆案官周博芬認為,原告方要存檔誓章,解釋為何修訂索償款項。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開庭處理相關爭議,以及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案件編號:DCPI 2989/22】(反修例風暴)相關字詞﹕區域法院民事索償警員受襲有意圖而傷人罪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