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MingPao
【明報專訊】一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及兩名工程承辦商涉嫌以欺詐手段,包括隱暪利益衝突及提交虛假報價單,以獲取該屋苑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涉及工程費用共約100萬元。涉案3人分3案處理,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工程承辦商承認一項欺詐罪,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0月30日判刑,另兩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11月27日及12月4日再訊,3人均獲准保釋。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欺詐罪法團承建商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