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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遮證據「兩致命結果」 無法舉證審訊不公

2025-03-07    MingPao
【明報專訊】控方早前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II),隱去疑與支聯會往來的外國組織名稱和資料,開創國安案件首例。終院判辭批評,此做法令被告完全無法得到案情資料,「帶來兩個致命結果」,其一是控方在材料欠奉下無法證明控罪,做法「弄巧反拙」;其二是被告無法得知控方案情涉及的「外國代理人」元素,無法自證清白或提合理疑點,致司法不公。日報新聞-相關報道:支聯拒交資料終極得直 國安案首例 官:控方須證「外國代理人」 隱資料適得其反(2025-03-07)陳弘毅稱只涉細則詮釋 不需人大釋法(2025-03-07)鄧岳君:公道自在人心 鄒母:要堅持善良公義(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