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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D議員修訂全軍盡墨

2014-02-21    明報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二讀通過《印花稅條例草案》(BSD),並進入審議修正案階段,昨日議員提出的8項修正案都全軍覆沒被否決,當中包括豁免港人公司繳交有關稅項的修正案,以及由民主黨涂謹申提出,任何稅率改變要「先審議,後訂立」的修正案。立法會今日將繼續第三日馬拉松式審議辯論,包括表決應否設日落條款限定條例生效日期。 料今表決日落條款 由涂謹申提出要求政府日後調整稅項時須採用「先審議、後訂立」,即先交立法會審批的修正案,以及由商界廖長江建議,由財政司長先提議案令稅項立即生效,然後再由立法會審議法例的修正案都被否決。 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圖)表明, 政府不接受無論在調高或調低印稅花率時,均採用先審議後訂立的方式,憂慮會延誤對需求管理措施作出適時的反應,以及對市場在過渡期間帶來不必要的不明朗因素。 涂謹申的修正案雖得到民主黨和自由黨支持,但在經民聯棄權和民建聯反對下被否決;廖長江的修定同樣得到民主黨和自由黨的支持,但在民建聯和經民聯棄權下被否決。 另外,由經民聯石禮謙提出豁免港人公司繳交BSD的修正案,在民建聯、公民黨、工黨和工聯會等政黨反對下被否決。經民聯建議,港人公司購買物業3年內沒有股權轉讓,可獲退回印花稅。 不過張炳良認為,有關建議未能有效堵塞境外人士秘密透過港人公司取得物業的漏洞;又指目前公司的股權轉讓不容易發現,如果豁免港人公司繳付印花稅,將會提供很大的避稅誘因。 工業界林大輝批評政府以「有色眼鏡,帶有邪念」看待以公司名義買樓的市民,批評當局醜化市民的動機。投反對票的工黨李卓人指出,公司的定義是獨立法人團體,如果為保護中小企投資環境而加入豁免,或會造成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