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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員涉「秘撈」醫輔隊 隊員:被告誤解通告

2025-11-21    MingPao
【明報專訊】海關前高級女關員新冠疫情期間涉向海關虛報28次在家工作,實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秘撈」,同時收取兩份酬勞。她否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及「欺詐」兩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時任醫療輔助隊隊員供稱,他與被告一度錯誤理解通告內容,以為公務員在疫情期間獲豁免,毋須請假也能從事醫療輔助隊。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裁決。「阿公出通告 唔使放自己假返AMS」辯方證人林宙(音譯)昨日供稱,他正職是保險經紀,案發時與被告李桂華(42歲)同屬醫療輔助隊深水埗丙隊,被告是他的上級。2020年兩人一次閒聊中,林詢問被告為何能在醫療輔助隊增加出勤次數,被告從手機展示一張醫療輔助隊同年2月初發出的通告,並指「『阿公』出張通告,可以唔使放自己假,可以返AMS(醫療輔助隊英文縮寫),搵多啲錢」。林宙續說,當時兩人對通告的理解是公務員獲准毋須使用自己假期來從事醫療輔助隊,直至本案開審前,他從相關報道及接觸他的律師團隊告知下,才知道當初理解有誤,即被告毋須請假,並不等於她毋須向部門申報。林另形容,工作相處時被告「講嘢唔係好友善」,但願意幫助隊員。控方盤問時提出,通告列明是關於公務員參與抗疫的安排,林不是公務員,通告與他無關,他理應不會關注通告內容;林表示同意。林作供完畢後,控辯雙方口頭結案陳辭,辯方稱被告不知道案發時她處於未申請外間工作的「空窗期」,被告誤解通告內容而涉案;控方指被告辯解理由牽強,難以接受。【案件編號:ESCC 7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