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25, 2025 星期四 天色大致良好 19° 85%

旅遊保今年迄55投訴 應增條款透明度

2025-11-18    oriental
【本報訊】港人愛旅遊,不少人會購買旅遊保險增加保障,惟未必全部受保。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55宗涉及旅遊保險的投訴,包括回港航班行李延誤但不獲補償,航班取消但因購票日期影響索賠資格,以及自駕遊遇上大風雪受困於公路但不屬保障範圍。消委會冀業界加強條款透明度,並清晰列明保障範圍及不保事項。 其中一宗個案涉及自駕遊,徐先生3月到日本自駕遊,事前向C保險公司投保,保費約350元。他駕車前往山上酒店期間遇大風雪被困逾8小時,最終需靠道路緊急救接脫困,並於翌日清晨約5時始抵酒店,其車輛亦被拖回酒店。 旅程完結後,徐認為事件縮短他在酒店住宿時間及影響體驗,遂向C保險公司申索約5,000元。然而,保險公司多次回覆均指索償不在保障範圍內。徐終向消委會求助,C保險公司回覆消委會指,「旅程阻礙」及「旅程延誤」均不適用於徐的情況,個案未能透過調停解決,消委會建議徐考慮諮詢保險投訴局意見。 另一宗個案,李小姐於9月到加拿大旅行並向A保險公司買旅遊保,她返港後發現行李被遺留在溫哥華機場,最終延遲了約31小時才取回行李。李翻查保單發現行李每延誤每6小時可獲賠償,最高可達300元,遂申索1,500元。然而,A保險公司以回程航班的行李延誤不屬保障範圍為由,拒絕賠償,李不接受並向消委會投訴。 A保險公司向消委會解釋,保單中「行李延誤」只適用於受保人在抵達目的地後,因行李未能即時領取而須額外購買必要用品所產生的費用,審視個案後,仍然拒絕賠償,個案最終未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