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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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五旬的士司機於上月的十一黃金周期間,在西貢萬宜水庫東壩向5名旅客開價每人收取100元,才接載對方到落馬洲口岸。惟當時有正在進行打擊的士違規情況的警員目擊該的士司機企圖濫收車資,遂截停的士將他拘捕。該司機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罪,被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4周。裁判官邱國新指香港的士服務遭人詬病多年,批評被告的行為「好唔要得」。
被告葉浩祥,被控於2025年10月3日,在西貢萬宜路萬宜水庫東壩身為一輛供租用的的士之司機,無合理辯解而企圖收取超過《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附表5所指明的適當收費率。被告過去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但有兩次交通紀錄,包括超速及不小心駕駛。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求情指,仍以駕駛的士維生,且表明不會再犯,希望可再駕駛的士。
案情指,當日傍晚6時許,3名警員在萬宜水庫東壩附近打擊的士違規情況,並見到有5名旅客正在詢問被告,可否按咪錶收費、接載他們到落馬洲管制站,但被告拒絕並要求每人支付100元。警員隨後在東壩截停被告之的士及將他拘捕,當時5名旅客仍未付款。警誡下,被告稱「我一時貪心,先至收100蚊一個人去福田口岸,下次唔敢,畀一次機會」。經事後計算,該程車資正確收費應為417.2元,低於被告當時要求收取的500元。案件編號:KTCC 215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