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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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地盤工涉於2022年在其彩虹邨紅萼樓住所內,疑因金錢糾紛殺害上門找他的友人,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日於高院開審。控方於開案陳詞指案發過程中並沒有目擊證人,所有說法皆是被告一面之詞,而他又多次改變其說詞,更提供了共5個不同版本。
被告趙忠原(63歲)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2月11日於黃大仙彩虹邨紅萼樓217室謀殺許文達。據控方開案陳詞指,趙與死者為朋友關係,案發當日死者到訪趙家,趙因死者拖欠金錢不還而與其起爭執,並用刀刺了對方右胸一下。當日下午5時許,趙致電報案指有人因意外受傷。死者被發現時已無脈搏呼吸,趙則稱不知發生何事;死者送院途中,趙在救護車上對警員指死者是他朋友,為協助維修水電而上門,惟他在維修過程中不慎弄傷。死者於當日傍晚6時許不治。
控方指趙得知死者死亡後即改變說詞,指因對方欠他兩萬元,與其發生爭執時他用刀刺向對方。在錄影面會時被告又改稱他只是以刀指向死者,對方衝向他而受傷。在案發一年多後,他又改口稱死者只還了一半錢,於是感到憤怒並以刀刺死對方。控方指出,案發過程中沒有目擊證人,所有說法皆是趙一面之詞,案發後趙曾多次改變說法。而法醫報告則稱死者死因為右胸一處傷及心臟主要血管的刀傷。案件編號:HCCC 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