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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騙「猜猜我是誰」 港4傀儡最細16歲女

2025-11-09    oriental
執法部門於上周四至上周六(6至8日)展開「紅杖」行動,搗破一個跨境詐騙集團,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骨幹及4名負責收錢的本地傀儡,他們年齡介乎16歲至34歲,年紀最小的傀儡為一名16歲少女。該5名疑犯涉嫌與10宗、於本年9至11月發生的「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有關,涉案金額219萬元。所有疑犯現正被扣留調查。 據了解,該10宗騙案的受害人年齡介乎67歲至93歲,均為退休人士,最高一宗損失70萬元。他們接獲騙徒電話訛稱是其親人,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拘留,需要繳付「保釋金」。騙徒繼而冒充受害人親人的朋友,聲稱代為收取保釋金,受害人向騙徒支付保釋金後始知受騙。疑犯分別報稱旅遊顧問、倉務員、侍應及無業。 調查發現有傀儡成員,協助犯罪集團處理數十萬元贓款,最後卻換取數百至一千元酬勞。行動中,警員檢獲多部手機及疑犯犯案時穿着的衣物。 執法部門表示,該跨境詐騙集團招募多名本地人作為收錢的傀儡,負責向受害人收取款項,集團為了避免傀儡私吞贓款,事前會扣起傀儡的身份證並拍攝傀儡當日的衣着作為紀錄。當傀儡收到指示去某地方收取贓款時,集團會同時派遣一至兩名骨幹成員去監督整個交收過程,當傀儡收到贓款後,需在附近將贓款交予骨幹成員處置。 骨幹成員隨即將贓款存入犯罪集團的虛擬貨幣戶口,集團為了逃避執法部門的追查,不會依賴單一的傀儡作收取贓款,反而會僱用多名傀儡,企圖擾亂執法部門的視線。 另外,骨幹成員俱是持雙程證內地人,相信集團利用他們在香港短暫逗留的特點,以增加執法部門追查案件的難度。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執法部門提醒市民,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或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如有案件涉及保釋金,市民應該作出核實,避免受騙;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以上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任何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均為詐騙;任何經電話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開設銀行帳戶以證清白,或要求受害人進行資產審查,提及保密協議條款或要求轉帳匯款,均為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