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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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助小學德信學校的前校長郭超群,涉嫌隱瞞自己在一間補習社的財務利益;另涉與該補習社一名前女董事在學校考試和測驗前,洩露機密試題予該補習社。郭超群及該女董事被廉政公署分別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兩人不認罪受審,結果雙雙被裁定罪成。案件昨於區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痛批郭作為公職人員洩露學校試題,嚴重違背誠信,判囚4年3個月,該女董事則被判囚3年。
廉署發言人表示,校長在校本管理中扮演關鍵角色,須時刻秉持高度誠信,以身作則。廉署則持續為教職員提供誠信培訓,並建議學校參考廉署編制的《學校管治與內部監控防貪錦囊》,有效落實良好的校本管理。被告郭超群(51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女被告彭詠嫺(47歲,報稱補習中心經營者)與郭同為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的前董事兼股東。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法官判刑指,郭作為校長,在校內擁有日常營運的最高權力,卻為個人利益洩露學校試題,高度違背誠信,更利用彭掩飾自己在補習社的投資。此行為令願意付補習費的學生能提前獲得考試試題和答案,鼓勵了學生作弊,更令公眾對考試制度有負面觀感。
辯方早前求情指郭曾得過卓越教育獎,而彭被補習社的家長稱讚其專業和友善,專注令學生進步而非只看分數,但法官指這是他們工作的責任,並不代表他們有好的人格,更指兩人犯案後毫無悔意,郭被教育局調查時仍然選擇隱瞞,刪除與彭相關的文字訊息,直至被廉署調查時才承認犯罪事實;彭的兒子對母親行為感到悔意,但彭本人並沒有悔意。法官不接納兩名被告的求情因素,對兩人的刑期不予扣減,最終郭被判囚4年3個月,彭則判囚3年。
案情指,彭兒子為德信學校舊生,兩名被告因此相識。有德信學校家長在2018年10月投訴,指補習中心與學校考試試題相似,質疑有人洩露試題。兩名被告於2021年6月被捕。廉署人員在彭手機中,發現11份德信試卷,亦在涉案補習社檢獲內容與德信試卷相似的練習。警誡下,男被告稱與女被告為「親密朋友」,互有好感,會一同慶祝生日。郭與彭的關係,以及郭出資協助密友在學校附近開設補習社的行為構成利益衝突,但郭超群明知有利益衝突卻沒有向學校作出申報。案件編號:DCCC 6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