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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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昨日宣布,再度委任蘇雯華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副主席,亦委任周俊軒和茅駿翔,以及再度委任曾詠雅和黃幸怡為上訴委員會委員。有關任命為期兩年,由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7年10月24日止,包括首末兩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上訴委員會根據《強積金條例》第35條成立,負責就該條例附表6所列明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作出裁決。隨着最新的任命,深信上訴委員會將繼續有效履行其法定職能,以提升積金局行使其監管職能時的問責性。
由今日起,上訴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包括主席何淑瑛、副主席蘇雯華、委員歐振興、周俊軒、儲漢松、李冠群、梁頌恩、茅駿翔、吳清發、曾詠雅、黃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