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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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餐廳經理被指於4年多前透過社交平台認識在港工作的28歲印傭後,於2021年與她第3次見面時,提議同到酒店休息,並於酒店內涉嫌強姦對方。該經理其後被捕,被控一項強姦罪,他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由5男兩女組成的高院陪審團自前日開始退庭商議,至昨日下午約6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告獲當庭釋放。
被告胡均誠(39歲,餐廳經理)否認一項強姦罪,他被控於2021年11月14日在銅鑼灣Mini Hotel的房間內強姦事主X。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時28歲的印傭X於2021年透過交友程式跟被告熟絡,同年5月1日,兩人首次見面。約半年後,兩人第二次見面時,被告稱想跟X恒常約會並獲X同意。案發當日下午5時許,兩人於銅鑼灣Sogo第3次見面,被告提出到附近的酒店房休息,X不反對,但表明並非因要與被告性交而跟他上房。當日兩人入房後先進餐,之後被告睡覺,其後被告嘗試擁抱X,X推開被告,叫他不要動手,但最終亦容許被告擁抱自己。
約晚上8時許,X表示要回家,但遭被告阻止並在床上捉住她,脫掉她的褲子再強姦對方。X嘗試反抗及哭泣,但不成功,數分鐘後被告在X肚上射精。X於事後質問被告為何要這樣做,被告稱視X為女友並向她道歉,到近晚上9時,兩人先後離開酒店房。
控方指X向被告發訊息,指這是法治社會,被告回覆指願意承擔責任,坦言如她決定報案,願意接受懲罰。X其後再發訊問,如發生事故,他會否承擔責任,譬如結婚。被告於翌日下午回覆指,如她因此懷孕,被告願意結婚。X最終把事件告知僱主、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案件編號:HCCC 6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