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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斬傷院舍職員 八旬翁判囚16個月

2025-10-24    oriental
八旬老翁因懷疑居住在薄扶林一安老院的妻子遭職員虐待,帶菜刀到院舍並用以斬傷職員。他於事後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並於昨日在區院承認控罪,被判囚16個月。區院暫委法官鍾明新指,接納被告是因愛妻心切而犯案,明白他不滿事主粗暴對待妻子但用了錯誤方法表達。鍾官又指被告有預謀犯案,但判刑時亦需考慮到涉案菜刀不算鋒利、事主傷勢不算嚴重,以及被告的身體狀況等。 83歲被告馮裕東,被控於2024年7月15日,在薄扶林沙灣徑1號耆康會何善衡夫人敬老院403室外,意圖使李六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法官引述辯方書面求情指,被告曾任工程師及開設貿易公司,與妻子於1967年結婚,妻子在2016年起腦退化病情惡化,並於2021年跌倒後生活無法自理,其後更嚴重失智無法言語。被告亦曾患喉癌二期,康復後仍有腸胃不適等情況。辯方指被告已意識到動用私刑是錯誤,涉案武器亦只是工藝品,並不鋒利,被告亦已還押一年3個月,望可早日與妻子團聚。 法官指雖同意涉案菜刀不算鋒利,但仍屬具殺傷力武器,被告斬向事主左後腦可致嚴重後果。法官又指,事發僅約10秒,被告亦單獨犯案,考慮被告高齡等情況後,終判處被告監禁16個月。 案情指被告妻子自2022年入住涉案安老院,被告每天午膳時間會來探望妻子,事主為該護老院的護理員。2024年6月起,被告妻子腦退化情況再惡化,需以針筒注射營養液,被告亦曾投訴護理員照顧妻子方式不理想。案發當日,事主如常餵被告妻子進食,其後把餐具拿去清洗,被告則在房門外翻找背囊。當事主走過被告,感右肩及後腦劇痛,轉身見到被告以約30厘米長的菜刀施襲,她大聲呼救,被告再揮刀斬向事主,其他職員隨即上前阻止。 被告其後一言不發,把菜刀拿到洗手間清洗後,把刀交給另一在場人士。警員到場拘捕被告,在他背囊內發現一張便條,寫下對事主的控訴。被告在警誡下稱,懷疑事主曾虐待妻子,包括粗魯餵食及將妻子的碎髮混入食物中。被告見妻子連日無法進食,怕妻子會死去,感孤獨無助,故計劃施襲以幫妻子復仇,案發前一天亦曾將計劃告訴妻子。被告指寫便條是要院方正視虐老問題,事後清洗菜刀因覺得事主的血有毒。事主被送往醫院治理,頭皮、耳廓及背部有裂傷,縫針後翌日出院。案件編號:DCCC 152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