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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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針對滲水問題,署理發展局局長林智文指屋宇署聘請外判顧問公司協助聯辦處就滲水個案進行調查,對於表現欠佳的顧問公司,政府會加強抽查個案處理情況及有需要時發出警告信和負評報告,要求其糾正及改善表現。他指在過去3年,聯辦處已對表現欠佳的顧問公司發出54封警告信以及兩份負評報告,相關的顧問公司隨後均有按警告改善其服務表現。
林昨在立法會會議上指出,屋宇署一直探索引入新檢測技術,以加快協助業主處理滲水問題,舉例紅外線熱成像分析之外,近年亦引入微波斷層掃描,以先進檢測技術提升找到滲水源頭的成功率。他又指聯辦處已在全港落實,在可行情況下以科技檢測作為第3階段調查的首選調查工具,期望能更快速、準確地處理滲水問題。屋宇署亦建議引入更輕便的紅外線檢測工具在第一階段檢測使用,盡早甄別滲水源頭。又指署方會持續留意海內外地區測試技術的發展,如有合適技術會引入香港試用。
為了加快程序,他指《施政報告》提出了優化滲水檢測程序措施,例如以往第一、二階段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進行;第3階段交屋宇署委聘公司進行,需時大約90工作天。他指新措施屋宇署會提早做第3階段,可以將時間縮短大約三分之一至64個工作天,藉優化程序加快處理。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滲水問題主要是由上層單位引致,所以在優化滲水檢測程序先導計劃之下,政府主要利用科技確認滲水的情況,就會要求上層業主在指定時間內自行進行檢查和安排維修,否則聯辦處會介入採取進一步行動詳細檢測,並向業主收回相關費用。
另外,《202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已於8月17日生效,政府人員入屋調查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等公共衞生妨擾問題的時限,會延長至「朝7晚10」。若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擬進入處所通知書」,最高罰款5,000元;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罰款提高至2.5萬元及每日450元;不遵從「妨擾事故命令」,罰款亦提高至5萬元及每日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