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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暴動受傷索償 稱發噩夢需轉文職

2025-10-21    oriental
【本報訊】2019年7月14日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結束後,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示威衝突,其中兩名便衣警察在商場內遭人圍毆及用雨傘襲擊,當中一人的左眼眶及鼻骨骨折、視力受損。事隔近3年後,其中一名受傷警入稟區院就所受傷勢,向兩名涉案並承認暴動罪的男子索償超過44萬元,案件昨於區院開審。兩名被告均缺席聆訊。原告出庭供稱,事後經常發噩夢,需要看精神科並轉至文職工作,佩槍及政府車牌亦被收回。案件將於今日作結案陳詞。 原告是郭兆恒,被告為梁柏添及龔志遠。據入稟狀指,2019年7月14日,郭與其他警員被派遣到沙田新城市廣場,當時有大批示威者集結在商場內,其後被告與其他示威者一起拳打腳踢襲擊郭,令他受傷。郭就傷後損失的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自費的醫療費用、和痛楚、痛苦及生活便利損失等向兩名被告索償。兩名被告昨日均沒有到庭且沒有任何法律代表。 原告方於庭上指,郭於事發後罹患了壓力創傷後遺症,更因在2022年8月出現嚴重頭痛失眠及有自殺念頭而一度入院。郭在庭上供稱,現時雖然皮肉傷已痊愈,但每月需看精神科醫生覆診並服藥;會回想起當日的事件,被毆打令他常常發噩夢及不開心。現時郭的精神狀態穩定,惟沒再參與前線工作,只在機場警署進行文書工作,且被收回佩槍及政府車牌。 資料顯示,兩名被告均於2020年9月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各被判監4年。據該案案情透露,當日有警員在現場遭示威者襲擊,郭在混亂間與同袍走散,他想協助同袍時亦遭到示威者襲擊,在扶手梯上被10名示威者包圍,及他被人從後推跌,再施襲約一分鐘。案件編號:DCPI 154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