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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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嫌向兩個申請者訛稱署方分別批出其增加公屋戶籍申請及社區活動申請,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
被告吳明儀(35歲,報稱公務員),她被控於2022年至去年2月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一名朱姓女子訛稱其要求將她本人及其池姓丈夫加入香港房屋委員會與朱的母親,就大窩口邨富靜樓某公屋單位所簽租約的申請,已獲香港房屋委員會批准,意圖詐騙而誘使朱依據該宣稱的批准行事,並遷入該處所,而導致朱及房委會蒙受不利;及於前年8月至去年10月向新生精神康復會安泰軒(葵涌)訛稱,其要求於去年1月27日舉辦活動的申請已獲房委會批准,意圖詐騙而誘使安泰軒依批准行事、為舉辦該活動招致開支,而導致安泰軒蒙受不利。
據廉署指,其早前接獲房屋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結果發現,被告並沒有將上述兩項申請呈交房屋事務經理審批,部分申請文件在被告的工作間尋獲,而相關申請者不知道其申請從未獲房屋署批准。案件編號:WKCC 458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