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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控有意圖傷人 何太:我係無辜

2025-10-18    oriental
【本報訊】因公開父女金錢紛爭及「黃昏戀」成為城中熱話的何伯及何太,於今年5月在屯門菁田邨菁信樓一單位外爆發衝突,最終兩人同告受傷送院治理,並雙雙被捕,何伯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何太被控傷人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將涉及何太的傷人罪修訂為有意圖傷人罪,並指案件將交區院處理。裁判官最終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0月30日在區院再訊,期間二人續准保釋。 本案兩名被告分別是何煊(何伯、77歲),報稱退休人士;葉秀定(何太、44歲),報稱家庭主婦。何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而葉則原被控一項傷人罪,但控方昨修訂控罪,二人各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二人於今年5月30日在屯門菁田邨一大廈的電梯大堂,意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對方。 庭上讀出修訂控罪後,何太最初表示不明白,又聲稱「我係無辜」,又稱「我係自衞,我冇心傷人」,最終在多次詢問及確認下,何太表示明白控罪。另外,控方又提及何伯早前嘗試把信件轉交何太,裁判官則提醒,兩名被告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對方,並指轉交信件的行為屬不合適。裁判官亦向何伯指,若信件牽涉案情或證供,更有機會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編號:TMCC 90001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