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接獲有關筲箕灣一個私人屋苑的樓宇維修貪污投訴,經調查後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一名水電工程東主及一名工程承建商,控告3人涉嫌以欺詐手段,包括隱瞞利益衝突及提交虛假報價單,以獲取該屋苑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涉及工程費用共約100萬元。3人分別被起訴合共4項欺詐罪,並分3案於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工程承建商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先索取其背景報告,被告獲准保釋至10月30日判刑。其餘兩名被告則暫時毋須答辯,兩案分別押後至11月27日及12月4日再訊,兩人續准保釋。
3名被告分別為71歲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前物業主任呂建法、68歲大通渠務水電工程東主毛文佳,以及68歲金威工程(中國)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及股東溫文田。呂被控兩項欺詐罪、毛及溫則各被控一項欺詐罪。溫承認控罪,呂及毛則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分別押後至12月4日及11月27日再訊。
有關被告溫文田承認的案情指,新成中心業主立案法團案發時就工程項目邀請報價,而每項工程須取得最少3份報價,相關報價書由物業管理公司收集並交予該法團;呂建法在2023年3月至8月就固定電力裝置定期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的項目、向業主立案法團提交了3份報價單,分別為金威工程、永達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及怡盛工程有限公司的報價單,其中永達報價7.5萬元、怡盛報價約9.3萬元,金威工程則報價6.8萬元。法團最終將該工程判授金威工程,惟永達和怡盛實際上並未報價,兩份報價單均由溫所偽造。案件編號:ESCC 2696-26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