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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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男警涉嫌於2023年串謀他人販運大麻及傷害他人,亦被指意圖要求一名警長銷毀針對他的刑事調查資料,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3罪,同案亦有兩名男女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昨於區院提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索取文件,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026年1月22日再訊。原本須還押的男警獲准以50萬元保釋及由其兄長以20萬元作人事擔保,其餘兩名被告則獲准繼續保釋。
首被告王志輝(54歲,報稱任職警員)據悉隸屬大埔區,已被停職。他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次被告李志謙(65歲,沒報稱職業)及第三被告林宛瑩(29歲,報稱律師),則各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王涉及的首兩項控罪指他於或大約於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於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指3名被告於同月16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就針對王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而進行的刑事調查,指示警長5874銷毀資料。
裁判官在庭上警告王身為警察,應明白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的重要性,否則其後果嚴重。案件編號:DCCC 14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