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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工墮斃案刑罰覆核 僱主因病缺席押後判

2025-10-14    oriental
【本報訊】一名47歲搭棚工人於2022年5月在油麻地吳松街舊樓外牆搭棚時,因安全繩斷裂,從6樓墮下身亡。而死者的僱主於事後被勞工處票控「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等3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罰款9萬元,但獲裁判官批准分90期繳交,每月交1,000元,故需7年半才繳清罰款。控方認為判罰過輕,向裁判官申請覆核及要求縮短繳款期限。裁判官原定於昨日就覆核作裁決,但由於僱主因病缺席,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宣判。 被告許佢成,案發時經營華昌棚廠,是47歲死者陳兆豐的僱主。其傳票控罪指許沒有確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維修安全進出口、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以及沒有確保工人佩戴適當的安全頭盔。許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3罪罪成,被判罰款9萬元,獲准分90期繳付。控方認為刑罰過輕且繳款期限過長,故提出覆核。控方指許僅提供爬山安全帶予死者,對工人毫無保障,而刑罰亦缺乏阻嚇性,且應縮短繳款期,讓許感受「切膚之痛」。 據資料顯示,死者的家屬早前亦曾入稟區院,向許及華昌棚廠追討僱員補償。區院法官於早前裁定僱主有責任作出賠償,並於上月頒發判詞,裁定許及棚廠需賠償210萬元及支付訟費。判詞指條例訂明致命個案的補償額為60個月的收入,法庭唯一需考慮的是死者於意外發生時之每月收入。最終法官接納死者當時每月收入為3.5萬元,故裁定最終法定補償金額為210萬元。案件編號:KTS 23896-2389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