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三月 15, 2026 星期日 間有陽光 19° 76%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

10‧31前須繳差餉地租 逾期可罰15%附加費

2025-10-11    oriental
【本報訊】差餉物業估價署昨公布,10月至12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本月31日或之前繳交。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5%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6個月仍未繳交,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5%附加費),將再被加徵10%附加費。 如以自動轉帳繳款,應繳差餉及/或地租款額會在本月31日從繳納人的銀行帳戶支付。繳納人須確保其銀行帳戶於該日有足夠存款支付該款項至轉帳完成。如市民仍未收到通知書,可瀏覽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網頁;致電、傳真或親臨差餉物業估價署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 市民繳交差餉及地租,可利用銀行自動轉帳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轉數快或互聯網;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電子支票支付」網站;將劃線支票郵寄予庫務署;抑或前往本港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