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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嫣兒子斬傷人 認兩罪囚26月

2025-10-09    oriental
【本報訊】已故的「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其兒子涉兩年前在一間餐廳內,就使用廁所問題與一名食客爭執,其後當該食客與其胞弟等離開餐廳時,李的兒子從廚房拿出菜刀劈向該食客胞弟令他手臂受傷。他被捕並獲准保釋,但又缺席法庭聆訊。該被告及後再被捕,昨承認有意圖傷人及不依期歸押兩罪,被區院暫委法官周燕珠判監兩年兩個月。 31歲被告劉仲朗,報稱廚師,為已故「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的兒子。他承認有意圖傷人及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9月23日在紅磡蕪湖街123號地下的餐廳「雞煲皇」,意圖使洪姓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另指他於2024年7月2日,身為獲准保釋的人,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並非有預謀,他的母親已離世,他與老父同住,望法官考慮他已被還押一段時間予以輕判。法官判刑指,被告在本案使用的武力程度嚴重,企圖向事主頭部施襲,儘管事主用手抵擋,惟左手仍遭被告斬傷,部分菜刀金屬碎片更殘留事主體內。法官又指不相信被告在警誡下解釋因忘記而缺席法庭聆訊。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當晚上與友人案發地點用膳,洪姓男事主與兄長等亦在該處用餐。凌晨時分,被告與洪的兄長因用廁所問題爭執,其後被告前往洪所在餐桌,向洪的兄長「爆粗」大罵。約半小時後,被告在餐廳外再與洪等人相遇,並衝回餐廳再持菜刀折返,試圖砍向洪頭部。洪舉起左手阻檔導致左臂近手肘被砍到。同日,被告被捕並在警誡下並承認在衝動及受到酒精影響的情況下犯案。另外,被告在去年7月2日缺席在區院的應訊,法庭發出拘捕令後,被告在同年8月被捕,在警誡下表示,自己忘記出庭應訊。案件編號:DCCC 42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