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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逃稅1460萬元 囚10個月

2025-10-07    oriental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作貪污調查時,揭發啟德體育園建築項目的工程分判商董事,串謀一名商人偽造帳目及逃稅逾1,460萬元。涉事二人早前被裁定串謀捏改帳目罪成,該董事昨於觀塘法院(暫代區院)被判監禁10個月及被頒下補償令須賠償約1,460萬元,該商人則被判囚5個月、緩刑兩年。 今接受判刑的被告為59歲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利成)股東兼董事姚樹穩,及61歲順發貿易公司(順發)東主姚順全,早前分別被裁定串謀捏改帳目罪成。控罪指,二人及麥志遠涉嫌於2015年7月13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捏改利成帳目,製備了指稱的需要作為會計用途的文件,並將相關文件交予林展超會計師事務所以編製利成的會計帳目及核數報告,作周年審計及稅務申報。 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指,故意逃稅屬嚴重罪行,本偽造帳目所涉金額不少,並涉及3個財政年度。姚樹穩是案中主腦及得益者,故以1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他已向政府賠償相關款項等,判處監禁10個月。至於姚順全,梁官考慮他沒有金錢上得益,判處他5個月監禁,緩刑兩年。同案另一名被告吳和能,協興建築有限公司(協興)前工地事務部高級經理,他於2024年8月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但於等候判刑期間因病離世,法官只頒令其將本案賄款100萬元交付協興。案件編號:DCCC 60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