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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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日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節,相信不少市民都會出外賞月,玩燈籠、食月餅。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提醒各位市民千萬不要煲蠟、放孔明燈或亂拋垃圾,否則可能會被判囚或罰款。
康文署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時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切勿拋擲螢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
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及燒烤場,亂拋垃圾可被罰款3,0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