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4
oriental
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因涉嫌欺詐及洗黑錢逾819萬元而被控。趙於2021年棄保潛逃,至去年6月被截查,證實為通緝犯被捕。趙早前承認5罪,被判入獄3年9個月,控方就在趙的家中檢獲之22萬元,指屬犯罪得益並申請充公令,該申請昨於東區法院(暫代區院)處理。辯方指該筆款項是給予趙的外母之醫藥費,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於3個月內頒布書面裁決。
現年49歲的趙俊名,他早前承認5項控罪,包括洗黑錢、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及兩項欺詐罪,並被法官判處監禁3年9個月。控方指警員於2015年2月12日在趙家中睡房內搜出22萬元,與另一被告提走案中涉及的50萬元涉款只相差兩日,認為是該被告交給趙的部分款項,屬案中的犯罪得益一部分,因此申請充公令。
辯方昨呈上趙的妻子之誓章,指該22萬元是給予趙的外母之醫藥費,當中有9萬元是趙妻的積蓄,其餘13萬元屬於趙的外母,款項自2012年9月起一直放在趙的睡房櫃的手袋內。控方則反駁指,趙妻聲稱該些現金一直放在該袋內兩年多屬不合理,而且趙於警誡下曾稱款項是他以妻子名義問親友借回來作外母的醫藥費,與趙妻的供詞不符。
就本案案情指,被告是豐盛國際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之一。2014年9月,有一筆約819萬元的款項轉入豐盛名下大新銀行某戶口。同年11月29日,被告分4次提款現金800萬元。
就兩項欺詐罪,被告在2014年向兩名分別姓江及姓梁的人士,訛稱公司正進行一項蒙古採金計劃,需要資金共25萬元,承諾3個月內回報33%。之後兩人收到本金連回報。2015年2月,兩名事主再各投資25萬元,即合共50萬元。惟這次兩人收不到本金和回報。2015年12月,被告從大新帳戶開出一張面額2.25萬元的支票,惟相關銀行戶口已取消,支票退回。
被告因本案被控後一直獲准保釋,至2021年9月30日失聯,之後被通緝。2024年6月14日被告再被捕。
同案另一男被告陳浩鳴,亦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涉款50萬元,經審訊後裁定兩罪罪成,在2023年10月被判處監禁30個月。案件編號:DCCC 405、42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