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3
oriental
有從事文儀用品貿易的讀者向《東呼即應》申訴,指5月從浙江溫州運送價值近5萬元貨物來港,豈料幾天後位於天水圍的貨倉發生三級大火,整批貨物付之一炬。事隔至今逾4個月,苦主多次與物流及船運公司等單位交涉,惟對方互相「交波」,至今仍不得要領。有律師談到貨倉火災責任誰屬問題,強調須確定有沒有人在管理及營運貨倉方面,或消防方面存在疏忽,又提醒市民租倉寄存物品時,應考慮自行購買保險,以保障財物損失。
從事文儀用品生意的Peter(化名),今年5月委託物流公司,將一批文具由浙江溫州運到香港,豈料該公司位於天水圍的貨倉發生三級火警,該批價值近5萬元的貨品全被燒毀,他估計應該有很多不同貨主的貨物都燒毀了。
事隔4個月,Peter曾向船務公司索償,但遭到拒絕,並將責任推回給物流公司,經多次交涉和溝通,仍不得要領。他又解釋,一般內地運往香港的貨物,由於路程較短,只需幾天運期,通常不會買保險,想不到今次不幸出問題。
至於貨倉火災責任誰屬,執業律師林志宇指出,貨物在貨倉中,都未送到事主(租戶)手上,仍屬於運送過程;若在貨運合約中,標明有人需要承擔責任,整個運送過程或旅途、就算運到貨倉,根據合約都需要賠償。同時,亦須確定有沒有人在管理及營運貨倉方面,或消防方面存在疏忽,若是僱員有疏忽,僱主須負相應責任。
林志宇又提醒,市民租倉寄存物品時,千萬不可忽視風險,應考慮自行購買保險,以保障財物損失。他解釋,火災及引致的損失由誰導致,視乎是否在可預期情況下,已做足所有措施,並已檢討有否風險存在,若最終仍發生火災,就要視乎物件擁有者,「貴重東西要放在迷你倉,都要買一份保險」。
涉事物流公司回覆《東呼即應》指,該公司在法律上的責任,僅限於安排運輸流程及提供物流協調服務,並不承擔貨物保險的賠付責任。貨主若需全面保障貨物風險,應自行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記者曾致電涉事貨倉,但截稿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