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2
oriental
【本報訊】本港25個郊野公園是市民和遊客的熱門休閒勝地,山火卻成了最大隱患,2018年至2024年間,當局大都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2018年的檢控個案只有兩宗,2021年則攀上86宗的高峰,近年回落至2024年的14宗。不過,引發山火的每宗案件平均罰款額僅介乎300元至700元,被質疑阻嚇力不足,立法會亦指有意見要求當局檢討有關罰則水平。
目前《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就一般於郊區發生的相關行為作出規管,罰款最高為25,000元,而《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則專門規管郊野公園內的同類行為,惟其罰則較輕,最高罰款5,000元。立法會數據顯示,過去7年間大多檢控均是以《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提出,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提出檢控的案件,最近僅於2018/2019財政年度發生,共7宗案件合共被罰款16,200元,平均每宗罰款2,310元。
至於按《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提出的檢控,由2020年的11宗大幅增加至2021年的86宗,隨後數年則逐漸回落,2022及2023年分別為46宗及18宗,去年則跌至14宗;至於罰款金額方面,2022年每宗案件的平均罰款金額為580元,隨後按年上升,2024年達到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