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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工人薪金呃960萬 三判秘書入獄董事緩刑

2025-10-01    oriental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個私人建築項目的「三判」之公司秘書及其任董事的妻子,指兩人虛報及誇大工人薪金,以詐騙承辦商近960萬元。經審訊後兩人被裁定欺詐罪罪名成立,昨接受判刑。任公司秘書的男被告被判囚18個月,任董事的女被告則判監18個月、緩刑兩年。區院暫委法官香淑嫻指案件有特殊背景,因二判與總承建商有爭執,且出現拖欠工程費,涉案被告為讓工程繼續進行,才虛報「四判」工人為自己的工人。法官考慮到案件沒有嚴重影響公眾信心,或為同業帶來不良影響,故予以輕判。 兩名被告分別是韓生,53歲,皓星工程有限公司(皓星)公司秘書;及其妻子羅燕妮,48歲,皓星唯一董事兼股東。本案源於廉署接獲有關皓星發放工人工資的貪污投訴。皓星於案發時是半山波老道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鋁業與玻璃工程三判,並須向項目承建商華營建築有限公司(華營)提交支薪文件,包括發給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相關簽收紀錄,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申領有關開支。 據控方案情指,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間,華營接獲皓星提交逾1,200張支票影印本及相關簽收紀錄。該等支薪文件顯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資共約3,000萬元,華營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數款項。但廉署調查發現,當中43張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額曾遭捏改。該等支票涉款約930萬元,分別被存入韓生夫婦及其他人士的銀行戶口。由於有皓星工人被持續「拖糧」,華營其後改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於2019年5月至8月期間,韓生夫婦向華營誇大十數名工人的工資,致使華營多付近30萬元予該等工人,並指示工人將華營多付的工資退回給皓星。案件編號:DCCC 5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