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1
oriental
【本報訊】大埔區警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前日下午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於上水新祥街一唐樓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釣魚機賭檔,拘捕一名姓楊(41歲)本地男主持,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單位內3男一女本地人士,年齡介乎42歲至61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已被扣留調查。行動中共檢獲4部釣魚機、一批遊戲卡、一批賭具及約2,000元賭款。
另外,警員亦於同日下午約6時,突擊搜查大埔翠怡街3號地下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檢獲4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1,080元現金。警員拘捕單位內一名姓潘(45歲)本地男負責人,以及另外11名本地男子與兩名本地女子(45歲至69歲)。該名45歲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另外12名被捕人士則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本月21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一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下旬向相關部門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