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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誤殺女嬰 母判1年醫院令

2025-09-27    oriental
【本報訊】北角一個劏房單位於2022年發生倫常慘劇,一名19個月大女嬰被到單位探望的祖父母發現已身亡,當時同在單位的24歲母親被落案起訴一項謀殺罪。涉案母親早前因神志失常而減責,承認誤殺罪,昨在高院判刑。法官陳嘉信形容本案實屬不幸,並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履行12個月醫院令。 現年27歲被告劉家琪,報稱無業,原被控一項謀殺罪,但改為承認因神志失常而減責的誤殺罪。控罪指,被告約於2022年4月23日非法殺死其女兒羅玥甯。被告於內地出生,曾於保險公司任職,案發時為全職家庭主婦。 案情指,被告與丈夫於2020年結婚,被告於同年誕下死者,一家原本與被告丈夫的父母同住,案發前一個月,被告與死者遷入北角麗宮大廈的一個劏房單位居住。案發前一晚,死者祖父母原打算接走死者,但未能聯絡到被告。兩人遂於翌晨上門找被告母女,但沒有人應門。他們最終在門縫下拿到鎖匙並開門。 案情續指,被告被發現當時躺在地上,死者則已失去呼吸。警員及救護員到場後發現女嬰已沒有生命迹象,警員在單位發現多條破爛索帶、一些藥丸。警員又搜出兩份由被告撰寫的遺書,稱有自殺念頭,想「帶女兒死亡」。警員另在被告的手機發現兩則筆記,稱感覺沮喪、不知道如何走下去。被告於還押期間接受精神科醫生診斷,發現患有適應障礙、抑鬱症和人格障礙。醫生認為,被告面對財政壓力和受債主追數,出現人格障礙,且情緒低落、睡眠不佳,案發時未能保持理性判斷。案件編號:HCCC 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