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7
oriental
醫管局借出輔助器材的安排涉僵化、苛刻。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醫院管理局輔助器材借用服務按金退還安排」的全面調查報告,該署接獲申訴人投訴,指2023年7月25日向一醫院借用輪椅,在該院繳費處支付1,000元按金,兩日後歸還輪椅、辦理退還按金時,卻遭要求必須出示按金收據,質疑醫管局安排僵化。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後認為投訴成立,認為醫管局退還按金的做法欠缺彈性,亦不切合實際所需,向醫管局提出12項要求。醫管局表示同意並會全力配合推行。
申訴人不滿職員堅持必須出示按金收據才可獲退還按金,在其於2023年8月向醫院投訴後,醫管局又調查發現職業治療部職員當日並沒有向申訴人提供「注意事項單張 」(即列明取回按金時須提供收據的注意),遂彈性處理退還按金事宜。
申訴專員公署指,調查發現醫院電腦系統已在申訴人繳付按金時記錄姓名及金額,申訴人其後出示由專職醫療部門簽發的退回按金通知書,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足以證明已經退還輪椅及其身份,繳費處職員應可透過系統核實,實在毋須申訴人出示按金收據。該署關注醫管局的要求會對市民帶來不便,研究能否作出優化。最後確認申訴人對醫管局的申訴成立。
申訴專員陳積志認為,相關做法過分苛刻、欠缺彈性,也非切合實際所需,促醫管局應與時並進,改善現時的安排。申訴署向醫管局提出12項改善建議,包括盡快改善輔助器材借用服務的安排和流程,容許授權他人代領按金,以及毋須再提供按金收據等。
醫管局曾指,歸還按金涉及財政事宜,故有既定規定。現正檢視及改善相關借用輔助器材的程序,並會全力配合推行,將來借用人歸還設施後辦理退款,毋須一定要按金單據。